女子盗窃童装被发现 抗拒抓捕成抢劫
近日,肇庆市端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两名女子因盗窃衣服被店主发现,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的案件,被告人文某艳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,文某芬有期徒刑1年,并各处罚金1000元。今年3月23日9点钟左右,文某艳到端州区城中路一家外贸童装店,趁店主不注意的时候拿了几件衣服,迅速用风衣将衣服包住便离开童装店。刚走了几十米就被店主发现,店主追赶上文某艳并将其拦住。文某艳看情况不妙,推开店主想离开,于是二人推撞起来。正路过的文某芬“路见不平”,上前帮助文某艳推开店主,三人在街上再次拉扯和推撞起来。公安干警接报赶到现场将文某艳和文某芬两人抓获。经鉴定,店主左耳骨膜穿孔,损伤程度为轻伤。破案后,公安机关把被拿的7件儿童服装发还给店主。
据主审法官解释,在本案中,文某艳原本实施的盗窃罪转化成了抢劫罪。这必须具备三个构成要件:行为人首先实施了盗窃犯罪行为、当场使用暴力、使用暴力的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。文某艳窃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,其行为完全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,因此法院认定文某艳犯抢劫罪。文某芬明知文某艳窃取衣物,为协助文某艳抗拒抓捕也当场使用暴力,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。由于两人已赔偿店主的损失3000元,店主亦表示谅解,因此法院对两人从轻处罚。 你你你你 呵呵~~~~别这样哦..... 顶的就是你 努力,努力,再努力!!!!!!!!!!! 都是那么过来的 顶也~ 挤在北京,给首都添麻烦了…… 厉害!强~~~~没的说了! 我的啦嘿嘿 给我一个女人,我可以创造一个民族;给我一瓶酒,我可以带领他们征服全世界 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 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看一遍“福布斯”富翁排行榜,如果上面没有我的名字,我就去上班…… (*^__^*) 嘻嘻…… 支持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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